2013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03月03日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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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9日在宁波市鄞州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光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质量新鄞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102件,办结1400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12.13%和10.95%,未结案1119件,同比上升9.49%,诉讼标的总额25.16亿元。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更新刑事审判理念,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25件,同比上升6.98%,判处罪犯2248人,同比下降6.37%。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绑架、强奸、敲诈勒索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721件,判处罪犯984人,其中8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88件,判处罪犯522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6件,判处罪犯346人;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件,判处罪犯148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2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判处罪犯8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3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判处缓刑。建立完善刑事诉讼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外国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辖等制度和工作机制,已审理涉外刑事案件1件,判处罪犯1人。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犯,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组织召开鄞州区首次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先后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促看守所对未成年人分别羁押管教、设立缓刑帮教基地等创新举措。
    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543件,审结7449件,同比分别上升9.54%和7.20%。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婚姻家庭、相邻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涉民生案件2484件,审结劳动报酬追索等劳动争议案件803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审结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65件,结案标的额3.86亿元;审结小额诉讼程序案件871件,平均审理天数8.65天。稳妥处理激增的民间借贷纠纷、金融纠纷和破产案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017件,结案标的额4.15亿元;依法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快推进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77件,结案标的额6.39亿元;稳妥审理宁波市鑫友光伏有限公司等6起破产案件,加大协调化解力度,保障破产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著作、专利、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民事知识产权案件235件,同比上升51.61%。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1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工作。通过司法联络室、府院联席会议等载体,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同比下降2.50%,审结82件,同比上升5.13%,行政机关败诉率为6.09%,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受理非诉执行案件698件,办结698件,同比分别上升79.43%和78.52%。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言制度,出庭发言率92.30%。依法支持“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及时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全市首推“裁执分离”工作模式,依法妥处重点工程建设涉案问题,兼顾推进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受理此类案件21件,裁定准予执行13件,保障了市、区两级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积极探索执行高效运行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共受理执行案件3906件(不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结3908件,同比分别上升12.72%,执结标的额9.77亿元,实际执行率72.50%。深化完善执行五大系统,注重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与银行、公安、民政、国土、工商、税务、海关、机场等部门建立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共享平台,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执行新机制,全年集中查询各类财产信息6200余人次,限制出境5人。公布29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促使25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依法拘留42人,对3名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探索分段式执行流程改革,促进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提升执行效率。健全执行回告制度,通过公开执行信息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开展程序终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恢复执行案件268件,执结标的额2.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56%和39.11%,切实破解执行难。
    二、坚持围绕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主动参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建设质量新鄞州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稳妥审理各类涉企案件,注重涉困中小微企业差异化处置,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通过走访辖区企业、编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到各乡镇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加强涉及城市综合治理、食品安全、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的梳理分析,通过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建言献策。全年共编发毒品犯罪、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劳动争议、行政、金融借款执行等9个领域的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15篇,有效延伸了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影响力。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扎实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新增立案叫号系统,增设银联POS机方便当事人缴费,与高校合作新聘40名大学生志愿导诉员。设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8语音和短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证据交换、送达等便民服务。通过网上银行发放执行款3.63亿元、退还诉讼费3606.4万元。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97%,部分简易案件减半预收受理费,减轻当事人预交费用的负担。统筹考虑、合理布设人民法庭,恢复东钱湖法庭,新建望春法庭办公楼,设立“站点式”巡回审判点,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323件次。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6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2.08万元。通过“小巷法官”、“流动诉讼服务中心”等载体,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制宣传和送法服务,“小巷法官”于年初入选全市法院六项司法惠民实事。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调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委托人民调解1257件,调解成功率达84.81%,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54件。积极联合或委托有关方面,合力调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劳资、医疗、消费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探索建立诉前化解机制,有效分流案件1326件。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4.5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耐心做好释法析理,依法解决合理诉求,推进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全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82件,化解率81.60%。
    三、坚持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依托信息技术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发“阳光司法综合信息平台”,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外网、触摸屏、语音电话、短信第一时间查询案件基本信息、办理进程、诉讼通知等,也可留言、预约观看庭审视频、浏览裁判文书、判后答疑和满意度测评,还可网上预约查阅电子卷宗。我院依托信息技术推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做法成为全国典型。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我院视察时予以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我院以信息技术推动司法公开的做法走在全国前列。8月3日,我院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参加中央政法委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介绍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措施、成果和经验。我院司法公开的做法还在外事交流活动中受到韩国法院和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的高度评价。
    多措并举提升阳光司法指数。进一步提升庭审过程透明度,全院24个数字法庭和7套移动数字法庭实现全程光盘录音录像,在法院门户网站上传500余个庭审视频供公众自由点播,法院外墙LED大屏幕每天同步现场直播庭审,积极尝试微博直播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生命权纠纷等典型案例,获群众好评。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000余篇。推动法院开放日和新闻发布制度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3次,累计接待群众500余人。举办“涉KTV著作权民事案件审理情况”、“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等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公开审务信息,广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稳步推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先后在淘宝网上拍卖机动车辆、机器设备、房产等51件,成交26件,总成交额1841.85万元,最高溢价率达187.40%,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8.91万元。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3年度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我院阳光司法指数总分在全省103家法院中位列第二,并居宁波地区第一名。
    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公正司法合力。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汇报、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司法公开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与落实。继续做好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协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0余人次。向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鄞州法苑》季刊和《鄞州法院工作年报》,及时通报法院动态。公开听证48件重大行政、执行案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8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1894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5.25%,同比上升5.96个百分点。我院在省高院“百名律师评法院”民主测评活动中位居全省首位,在全区新一轮民主评议机关工作中,再次位居全区26个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第一名。
    四、坚持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狠抓审判质效管理。着眼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期待,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坚持开展重点评查、常规评查、专项评查的“三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1388件、裁判文书3253篇、观摩庭审25次。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强化对所有案件流程节点的网上全程监控和预警、催办、督办功能。每月集中分析研判案件态势,进一步优化配置审判资源,配齐配强审判力量,要求综合部门协同办案。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速裁和简易案件快调、快审、快执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开展集中清案工作,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督办。一线法官全年人均结案160余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充分运用法官论坛、专家讲座、互动研讨等形式,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通过法官导师制、方言培训等方式积极拓宽法官成才平台。通过开展法官“办案之星”和书记员“记录之星”业务竞赛,培养和推出精通业务的干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提升干警素养和调研能力,参与完成国家级重点调研课题1个、浙江省级重点调研课题2个,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166篇,数量创近年新高,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从严治警治院。推动创先争优,部署开展部门“树标杆、找差距、亮措施”活动。严格贯彻省高院“十个一律”,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开支。向各乡镇(街道)、律师事务所、公众和媒体征求意见建议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深化廉洁司法建设,配备兼职廉政监察员21名。通过廉政提示手册、廉政党课、廉政亲情寄语、警示教育专题片、中层干部集体谈话等形式,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法律底线。对群众举报反映和上级交办信件做到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全年无违法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宁波市政府授予“2010-2012年度宁波市模范集体”。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加剧,部分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二是法院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恐吓威胁法官等问题依然存在,司法判决的终局性被破坏,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五、关于2014年法院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争创全国一流强院的全面推进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争创全国一流强院为奋斗目标,加强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质量新鄞州建设作出新的司法贡献。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积极服务大局。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密切关注全面深化改革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与改革紧密相关的各类案件,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在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预防和纠正错案、加强人权保障等改革方面取得进展,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期效果和司法公信力持续稳定提高。
    二是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大力完善诉调衔接和诉前化解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试点经验总结工作。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和送达方式,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快更好地实现。
    三是切实抓好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落实,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细化和完善立案和信访等环节的便民措施。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执行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小巷法官”活动等利民举措。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治化解决涉诉上访难题。依法选择并适用更为经济的诉讼程序,进一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是切实抓好司法公开工作,提升司法公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微博庭审直播常态化,充分运用12368语音和短信服务平台,加快开发“执行外勤通”等软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继续做好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后的整改落实,倒逼司法程序和实体公正。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更加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公开相关情况,坦诚回应舆论关切,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
    五是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做到清正廉洁。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标准,扎实推进公正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着力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将从严治院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继续狠抓“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抵制司法不廉不公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质量新鄞州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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